江苏省国家税务局
关于延长2016年8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
尊敬的纳税人:
为保证金税三期上线工作顺利推进,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,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,现将2016年8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8月15日延长至8月19日。
江苏省国家税务局
2016年8月5日
友情提醒
一、本月报税日期,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(开票设备)报税截止日还是15日,因此建议纳税人尽量在15日之前申报清卡,若超过该日期,需要您前往大厅手工清卡。
二、我省使用发票查询平台(地址:https://fpdk.jsgs.gov.cn:81)勾选确认抵扣发票的纳税人, 所属期为2016年7月的抵扣税款勾选确认截止日为8月13日 。另外, 为避免误操作,一旦已经完成2016年7月税款所属期的申报工作,即使平台仍然在7月税款所属期勾选、确认时间操作范围内,也请不要在平台再进行勾选确认(勾选认证)操作,以免勾选确认的发票不能进行抵扣。例如,在13日之前完成申报的纳税人,在申报提交完毕日至15日间,不要再进行勾选确认。